|
|
|
|
富春集团四名店同时入选扬州市“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”
|
2008年底,扬州市委宣传部、扬州市文明办、扬州市工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,命名表彰了一批2007-2008年度扬州市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示范街、示范店,扬州富春饮服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富春茶社、富春大酒店、冶春茶社、来鹤台富春酒楼餐饮有限公司四单位全部入选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示范店。而在此之前,百年老店富春茶社已经顺利进入江苏省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示范店的行列。通过上述活动充分显示了“富春”著名品牌的广泛效应和深厚的质量功底,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同。 近年来,富春饮服集团公司及所属品牌店、特色店,在不断提高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同时,努力用广大市民信得过的质量体系和服务方式回报消费者,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。在实际操作中,有关各店结合实际情况,有的放矢,围绕活动的具体要求,深化其内涵,利用创建活动的载体,丰富活动的内容,使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示范效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。作为扬城的餐饮名店,集团公司的四个店以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 示范店的标准严格操作程序,切实把好进货关口,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店内,并配备专人负责进货验收环节,决不让一件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到加工程序,从而在源头上把握了质量关。同时,酒店与各位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,明确规定原材料的质量和验收标准,对不符合标准的原料及时退回并要求供货商承担责任。生产部门对菜点质量负责把关,根据菜肴的外观、口感及质量要求和标准,对成品予以验收,保证了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。
|
作者:
admin
发布时间:2008/9/1 浏览次数:2960 |
|
|